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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李靚蕾的「蕾神之鎚」連續重擊和輿論強烈批評下,王力宏終於道歉,並同意把本來只是暫時「借」李靚蕾住的仁愛路豪宅「吾疆」過戶給李靚蕾。
當時王力宏是以4億天價買下位於仁愛路上的「吾疆」豪宅,
不免讓人好奇,辦理過戶,是否會被課徵高額的「贈與稅」呢?
首先要看房屋是登記在誰的名下。
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,贈與稅的課徵,只針對「自然人」間的贈與行為,而不包括「法人」。
而據媒體報導,「吾疆」豪宅是登記在王力宏的「宏聲文化公司」名下,所以房屋從公司名下過戶給李靚蕾,就不會被課徵贈與稅。
一般房屋若是登記在個人名下,最好就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先取得共識,並在離婚登記前就把雙方房產移轉好,
否則在離婚登記後才辦理房屋過戶,由於房屋過戶時,雙方已經沒有婚姻關係,就會被國稅局認定成一般贈與行為,並被課徵贈與稅。
或者,還有一種做法是,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房產要怎麼分配,之後再拿離婚協議書去辦理過戶登記,也可以避免被課徵高額的贈與稅喔!
這個方法,是依據財政部曾經作出的函釋:「夫妻兩願離婚,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,非屬贈與行為,免課徵贈與稅。若離婚給付內容已載明於離婚協議書,則該書面記載以外之給付,如主張亦屬離婚約定之給付,應負舉證責任,如無法證明係離婚當時約定之給付且屬無償移轉時,應課徵贈與稅。」
意思就是說夫妻離婚時,如果有約定房產要怎麼分配,
記得寫明在離婚協議書上,作為不是贈與行為的證明,才不會被課徵贈與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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