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是這樣發生的……

病重的母親臨終前找來兒子阿明跟阿強,交代:「以後我名下的房子全部留給阿明,阿強不能分財產。」

像這樣以「口頭」交代財產分配的遺願,在法律上有效果嗎?

法律怎麼說?遺囑必須符合法定形式

在民法中,遺囑屬於「要式行為」,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形式,否則一律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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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然在 Dcard 的結婚版上看到一則引發熱烈討論的貼文:

「請問在婚前要簽什麼文件,才能在得知另一半外遇時,獲賠對方的部分財產及車房?」
「我覺得這個對要結婚的人來說很重要,我也快結婚了,真的無法接受配偶去外面亂來,希望能有一些實質的保障……」

看著發問網友的文字,能感受到他對即將踏入的婚姻雖然充滿期待,但面對婚姻中不可預測的風險,心中其實有著相當真實的焦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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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人領到大大的年終紅包後(嗚嗚好羨慕),

然後就在年後轉職。

這邊提醒大家,換工作前要小心一件事,那就是「競業禁止條款」

競業禁止條款是什麼?

指原公司要求員工簽署「離職後不能到相近產業的公司任職」的條款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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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有新聞提到,王力宏帶著三位工作人員前往探視小孩,卻被李靜蕾拒之門外。

夫妻離婚後,沒帶著孩子的一方,有權探視小孩嗎?

事實上,父母雙方即使沒有了婚姻關係,仍然還是孩子的爸媽,
即使由一方擔任行使親權的人,或是主要照顧者,

另一方仍有權繼續和小孩建立關係,也就是跟小孩的「會面交往權」,這同時也是小孩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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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是這樣發生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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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是這樣發生的.....

邱同學和李同學是高中同學,某天邱同學對李同學產生不滿,

就在網路上貼文「奉勸各位不要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」

「你算那根蔥還敢自稱自己是人啊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」等文字,辱罵李同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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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ATM或網路銀行匯款給別人,通常需要輸入對方的銀行代碼,還有落落長的匯款帳號

沒有仔細確認核對,就很可能輸錯,誤把金錢轉到不知名的帳戶了!

萬一遇到這樣的情況,該怎麼辦呢?

首先,匯款人應該盡快通知自己的銀行客服,請銀行人員試著聯繫匯錯帳戶的所有人,

並與對方溝通,把款項匯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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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李靚蕾的「蕾神之鎚」連續重擊和輿論強烈批評下,王力宏終於道歉,並同意把本來只是暫時「借」李靚蕾住的仁愛路豪宅「吾疆」過戶給李靚蕾。
當時王力宏是以4億天價買下位於仁愛路上的「吾疆」豪宅,
不免讓人好奇,辦理過戶,是否會被課徵高額的「贈與稅」
首先要看房屋是登記在誰的名下
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,贈與稅的課徵,只針對「自然人」間的贈與行為,而不包括「法人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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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新聞報導最博人眼球的,肯定是王力宏跟李靚蕾的互動了!

王力宏跟李靚蕾婚後育有3名子女。兩人離婚消息一出,引發輿論關注。

而李靚蕾在上週發表的IG文章中,提及王力宏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,要她簽署「不平等的婚前契約」

雖然她沒有公開簽署的內容,但大家一定很好奇到底寫了什麼吧!對於什麼是婚前契約、簽這個有效嗎?也產生疑問。

簡單來說,「婚前契約」是一種「契約」,指在進入婚姻之前,雙方對婚姻中生活大小事先約定好怎麼處理,像是婚後要住哪、未來家庭支出怎麼分擔、離婚時由誰取得房子的所有權,或某部分財產不能列入日後如果離婚時剩餘財產清算的範圍等等,都是可以約定的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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